院属各单位、国科控股各参股企业:
为做好中科院企业2020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(以下简称“决算工作”)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》(财资〔2020〕130号)要求,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影响,并结合中科院企业具体情况,就2020年度参股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填报范围
(一)院属事业单位投资的一级参股企业,院属事业单位的一级控股企业直接投资的参股企业
(二)国科控股的一级参股企业
院属事业单位(以下简称“汇总单位”)负责收集复审所属参股企业决算报告。
二、填报内容与方式
(一)填报内容
参股企业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,仅须报送电子材料,不必报送纸质材料。电子材料内容包括:(1)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;(2)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电子文档。
(二)报送方式
电子数据使用财政部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报送,电子材料在财务决算汇审时,以jio格式电子文件报送。软件、软件参数和系统操作手册在财政部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(http://zcgls.mof.gov.cn/zhuantilanmu/gyqicwxxgl)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专题栏目下载。
三、报送流程及时间
(一)报送流程
2020年财务会计决算报告报送流程如下:
1.各参股企业应认真、按时完成决算报告,通过软件审核功能进行数据审核,借助软件查询模板进行差错判断,审核无误后将决算报告报送至汇总单位。
2.院属事业单位负责收集复审所属参股企业决算报告,督导各企业按时完成决算报送,复审无误后报送至国科控股指定报送邮箱。
(二)报送时间
院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收集所属参股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电子材料(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软件生成JIO格式文件),于3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国科控股指定报送邮箱;国科控股一级参股企业直接报送至国科控股指定报送邮箱。
不能如期完成决算工作的参股企业,院属参股企业应将情况及时反馈至院属事业单位,国科控股参股企业直接报送国科控股。不能如期报送单位应将相关决算工作进展、影响因素、应对措施、预计完成时效等情况形成说明文件于3月15日前将说明文件报送至国科控股指定报送邮箱。
四、联络信息
国科控股联系人:王昊菲,电话:010-86312157
斯 琴,电话:010-86312118
报送邮箱:2403447972@qq.com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强化组织管理与协同配合,确保决算工作有序推进
为全面、有效落实财政部关于决算工作的要求,各单位应加强工作组织与报送管理。一是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,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,建立“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”的管理机制,指定专人负责,切实做好基础工作。二是落实责任分工,汇总单位负责组织、推进所属参股企业决算工作,解决填报过程中的问题,督导各企业按时完成决算工作,确保数据真实准确。三是多部门共同参与,对于决算报告中的人力资源、科技创新、产权管理、专利情况等非财务数据和情况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明确职责,加强薪酬、规划、投资等部门与财务部门间的协同配合,确保决算工作有序推进。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,对于虚报、瞒报、篡改数据等行为以及重大数据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二)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,确保报告数据真实准确
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,严格规范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、计量、记录和报告。一是加强对所属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核,实施对数据质量的全程监控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查明原因,立行立改、举一反三。二是存在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的情况,集团公司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统一。三是对折旧摊销、坏账准备计提等会计估计,集团内部子企业之间应当采取相对统一政策。四是合理评估长期停建、缓建的重大项目资产价值,规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。五是不得擅自通过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、利用会计差错更正等方式调节利润。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会计报表审计,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,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可靠。
附件:
1.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
2.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
3.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[补充指标表]
4.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[补充指标表]编制说明
5.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[收益情况表]
6. 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[收益情况表] 编制说明
7.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
8.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
9.备用码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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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日
(联系人:斯琴,cwb@rose.cashq.ac.cn, 010-86312118)